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(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),是指按照《危險化學品 重大危險源辨識》(GB18218 )標準辨識確走f生產、儲存、使用或者 搬運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(包括場所和設施)。
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,儲存,使用和經營的單位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,評估,登記建檔,備案,核銷及其監督管理
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,諸存,使用和經營的單位
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;
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》
公司安全評價資質
根據合同約定,一般為1-6個月
周期:30天
周期:30天
周期:30天
周期:30天
周期:5-7天